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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引导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掌握科学文化、法律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卫生业务知识。
2、对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。
3、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,领导、管理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和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。
4、领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等群众组织。管理和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统战、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的有关工作。
5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,协调、指导全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,抓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,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。
6、受党组授权管理机关、直属单位群众组织的干部,配合人事部门对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评议,对干部的任免、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7、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机关党委联系电话:027-8782397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