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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室职能

 

一、卫生法制监督处处室职能

  •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方面法律、法规,研究起草地方性卫生法规;
  • 组织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,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执法监督;
  • 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、职业、环境、放射、公共饮水和学校卫生,组织制定食品、化妆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质量管理办法和措施;
  • 对大型工程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;
  • 对有关职业从业人员实施健康许可证制度;
  • 指导和协调全省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;
  • 查处卫生违法案件;
  • 负责中央在鄂、省属和大型外资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。

 

二、处室人员分工

刘时海(处长)

主持处室全面工作。分管医疗服务监督、血液安全监督及卫生案件查处。

 

白亦兵(副处长)

负责卫生法制工作,卫生监督改革与体系建设及监督队伍管理,健康相关产品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,传染病防治监督,处务管理。

 

晏小萍(调研员)

分管职业卫生、放射卫生监督工作。

 

徐健(副调研员)

分管卫生监督经费预算编制,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、保密及统计报告,食品卫生、学校卫生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与监督工作。

 

吴蕾

承办医疗服务监督、血液安全监督工作,文件收发督办归档,处室内勤工作。

 

三、湖北省卫生厅卫生法制监督处联系方式:

  E--Mail: wstfjc402@163.com     wstfjc402@yahoo.com.cn

  电话: 027-87816421

 

  办公地址:湖北省卫生厅办公楼4 (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5 )

邮政编码430071

 

 
  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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